1、 形体分析法是保证组合体尺寸标注完整的基本方法。所谓完整就是要求:标注出确定组合体中每个形体形状的定形尺寸和确定各形体间相对位置的定位尺寸,这些尺寸应不多不少。当某一尺寸已经标注出,在其他视图中一般不再重复标注。(一)定形尺寸 确定形体形状大小的尺寸称为定形尺寸。在三维空间中,定形尺寸一般包括长、宽、高三个方向的尺寸。由于各基本形体的形状特点不同,因而定形尺寸的数量也各不相同。下表给出了常见基本形体的尺寸数量及其标注方法。当两个形体具有相同尺寸(如下图中底板上的通孔与底板等高),或两个以上有规律分布的相同形体时,只需标注一个形体的定形尺寸,对同一形体中的相同结构(如下图中底板的圆角R值)也只需标注一次。

3、(三)总体尺寸 为了知道组合体所占空间的大小,一般需标注组合体的总长、总宽和总高,称为总体尺寸。有时,形体尺寸就反映了组合体的总体尺寸,不必另外标注。否则,需要调整尺寸。因为按形体标注定形尺寸和定位尺寸后,尺寸已完整,若再加注总体尺寸就会出现多余尺寸(形成封闭尺寸链),如下图的底板高度尺寸10、立板高度尺寸15、总高尺寸25同时标注就是这种情况。加注总高尺寸后,应去掉一个高度尺寸,如立板高度尺寸(为避免调整尺寸,也可先注出总体尺寸)。

5、当组合体的端部不是平面而是回转面时,该方向一般不直接标注总体尺寸,而是由确定回转面轴线的定位尺寸和回转面的定形尺寸(半径或直径)来间接确定,如图a~f各图中的一些总体尺寸没有直接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