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发放。